
围绕“让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目标,近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款集中兑付活动,为16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1520159.71元。
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曹渊介绍,执行工作是案件在司法程序中的最后一步,也是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2020年,普洱市执行工作核心指标居全省前列,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8024件,同比上升4.00%;综合结案率96.60%,同比上升3.14%,执行到位标的6亿余元,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案件7800余件、冻结资金9000余万元,查询到车辆600余辆、互联网银行存款1.1亿余元,查询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信息9000余条。在失信惩戒系统中发布失信被执行人2060人次,发布限制消费令5245人次;在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活动中,进行司法救助案件91件139人174.2755万元。灵活运用“活封活扣”等手段执结涉企案件386件,帮助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及时复工复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活动结束后,申请执行人李剑飞(雅典残奥会男子射击PI-10米汽手枪冠军、现普洱市体校射击队教练)对记者说道:“感谢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高质量的工作效率及辛勤付出,让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下一步,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执行质效,确保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有效实现,凸显人民法院为民办实事的初心使命。
本报记者 谢玉鑫 通讯员 符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