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马坪 杨悦)“几个月前村里垮塌的堰塘毁了我家的田地,多亏巡察组来了,不仅处理好了垮塌的堰塘,还补给我青苗补助费。”近日,宜良县耿家营乡羊桥村村民谈起巡察组进驻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后带来的变化,竖起了大拇指。
2020年以来,宜良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三步工作法”把巡察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即:“一个指南促规范”“一个办法强队伍”“一体推进全覆盖”。通过扎实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方位扫描“微权力”,剑指“微腐败”,不留监督空白,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2019年以来,七轮巡察涵盖宜良县8个乡(镇)街道116个村(社区)党组织,实现了县委一届任期内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为规范工作标准和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村级巡察工作实际,宜良县统一编印了《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指南》,汇编巡察6个阶段24个步骤流程图及相应材料模板,梳理形成村级党组织“三个聚焦”65条巡察重点清单,让巡察组“照单工作”,促进村级巡察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宜良采取“三反馈”制度压实问题整改责任,即向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单独反馈,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公开反馈并移交问题清单,向被巡察村(社区)领导班子反馈,让整改接受上级和群众的监督。
截至2020年10月底,共发现各类问题1480个,移交问题线索111件124人,立案21人,党纪、政务处分15人。
“通过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一方面强化精准监督,有力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另一方面突出问题导向,推动解决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难点焦点问题,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夯实党的执政根基,让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真正实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宜良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